因工作需要,晋中市立丰劳务派遣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并派遣至晋中学院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途径
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招聘专职辅导员29名。
二、选聘条件
1.有正确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4.具备正常履行辅导员职责的身心条件,身心皆健康;
5.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6.具备我校设置的专业的相关知识背景;
7.具备从事学生工作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选拔人才。
五、报名时间与办法
1.时间:2017年5 月8 日8:00——5月10日18:00。
2.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只留存复印件);
(2)本人近期彩色二寸照片两张。
(3)报名地点:晋中市榆次区正太街49号
(4)报名电话:0354-3364693
(5) 联系人:杨女士 张女士
(6)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审查。
(7)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
六、考试与聘用
1.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相关的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测试应聘人员所具备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综合成绩折算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
(4)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考试成绩网上公示。
2.体检:被录用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考试、体检结束后,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4.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经考核, 优秀人员可转为人事代理,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七、岗位待遇
按照硕士研究生见习期待遇执行。
2017年5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