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3] 189号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贯穿于整个教学环节。建立并完善教学质量标准并加以实施,对其进行质量监控是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我校本科教学的过程质量管理,真正落实《晋中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订《晋中学院关于进一步落实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实施意见》。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在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为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课程体系、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它具体规定了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人才规格及课程体系,是我校进行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
各教学学院是具体落实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主体,各教学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第一责任人和管理者,相关教研室、相关教师要充分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坚持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坚持全面发展的需要,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突出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和针对性,突出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和专业特色的培育。要充分了解本专业适应社会的岗位需求,明确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确定相应的课程体系,突出必修课要“精”,选修课要“广”,实践课要“实”的特点。要严格按照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严格控制各类课程的学时量,实践教学累计总学分(学时)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学时)20%,理工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学时)25%。要对教学计划的运行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和监控,保证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良好,教学异动比例不超过5%。要确保教学计划中所有的课程、环节都有配套的教学大纲,实验课有完备的实验教学计划。
二、 课程教学大纲是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以纲要形式规定该课程的性质、目的、任务及教学内容、要求的指导性文件,是执行专业培养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组织教学的指导文件,也是规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课程教学大纲由各教学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负责,根据本学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各相关专业教研室组织教师具体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应该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避免由单一教师编写。
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均需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得开课。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要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形成,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课程教学大纲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专业的发展变化需要对其做部分调整时,任课教师可通过教研室向教学学院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给教学学院,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生效。
三、备课是教师根据课程内容的要求和特点,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教学方法、教学步骤的过程。备课是实施课堂教学的前提,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备课要有明确的目标性和严密的计划性,能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备课以教研室为主导,教师为主体。教师备课需在相关教研室的统一安排下,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程教学计划安排,根据课程需要采用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的方式,以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教师要认真研究教学计划,明确本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及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要认真研究所任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熟悉本课程的体系、范围和基本内容。要认真钻研教材,广泛阅读有关文献。教师通过对教材的钻研,熟练掌握教材的有关理论、概念,掌握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结构体系,明确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努力做到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系统性。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知识结构、认知水平、学习习惯、学习方法以及学生学习的个性差异。鼓励采用讲授与自学、讨论与交流、指导与研究、理论与实践、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根据课程特点,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要根据教学内容与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认真填写教学进度表,并编写相应的教案和讲稿。要了解专业动态,并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将本学科的新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充实于教学内容之中。
四、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中普遍使用的一种手段,它是教师给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的重要过程,主要包括教师讲解、学生问答、以及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教具。是一种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活动,它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教师则主要起教学主导作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落实课堂教学质量标准的主要承担者是教师。
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学科知识是教学的中心,应该摆在教学突出位置。教学内容还应该紧跟学科前沿,在内容的安排上根据学生实际不断调整;教师要及时优化教学内容,做到基础性与创新性的统一。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建立新型教学关系,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做到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的统一。教学艺术的表现形式为多种教学策略和方法,要鼓励教师探讨教学规律,优化教法和学法,使教学过程既是传授科学知识的过程,又是心情愉快,享受相互交流的过程,做到学术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教师必须精通业务,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才能把教书育人的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教书与育人的统一。
五、实验教学是为了培养学生掌握实验基本知识,掌握基本实验方法,掌握实验基本操作,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养成严谨的科学态度。
落实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应该在学校实践中心、教务处、各教学学院的主导下,由实验教师及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具体实施。
实验教学必须独立设课。在实施实验教学时,要强化学生的主体地位,根据学生的个性、特长组织教学,改变一个模式培养学生的做法。必须把实验教学融入整体教学改革之中,实现实验课程与理论课程教学内容有效衔接。要科学制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要切实改进实验教学内容,降低验证性实验比例,逐步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比例,80%以上的实验课程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要及时将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和各类社会实践的成果直接应用于实验教学之中。要建立和完善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网络信息平台,提高实验教学手段的数字化程度。应根据不同教学对象、教学目的和教学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进各级各类教学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积极推进大学生开展课外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到实验室自主开展课题研究,自主设计研究课题,完成设计方案、撰写实验报告等实践活动。建立科学高效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保证实验室开放运行后的实验教学质量。
六、考试命题是教学过程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环节,命题质量的高低关系着考试能否对教学真正发挥监控和促进作用,关系到学校能否获取有效、可靠的教学反馈信息,并及时制定有关政策,关系到考试的公平公正乃至学风与教风的建设。
命题应该由教学学院统一安排,以教研室为主导,任课教师为主体组织进行。试题应通过充分讨论确定,教研室主任、教学学院教学院长、副院长负责审核。
命题时,需严格遵守《晋中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关于命题环节的有关规定。要求教研室、教学学院要对每套试题的性能逐项审查,经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使用。考试结束后,教师、相关教研室需通过试卷分析,对试卷所考查知识点的覆盖范围、命题效度、难度、区分度、学生出错率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每学期组织专家对教学单位的考试试卷从命题程序、命题质量、试卷分析等方面进行评估。加强集中命题、统一命题,借助教学研讨进行命题交流,共享命题工作经验。合理使用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必须提供明确的、有效的记录和依据,且平时成绩必须在课程考核之前提交。
七、监考是考试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公平公正的监考环境,提高监考质量是保质保量完成考试工作,乃至完成整个教学工作的重要部分,也是创造优良学风、教风的有效手段。
监考工作的主体是各教学学院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或学生管理人员。各教学学院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监考人员进行统一组织和调配。
监考教师要切实提高认识,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稳定、安静的考试环境。要积极了解考试规则,遵守监考守则,明确监考工作职责和考试流程,学习考试技术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作风正派,对待学生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要敢抓敢管,既要严肃考风考纪,又不能影响学生正常发挥,保证考场公平、公正、稳定、有序。
八、阅卷工作是整个考试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公正的阅卷对学生学习成效的评估有重要的作用,是对学生个性化教育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师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手段。
阅卷工作由教学学院全面负责,各学院院长全面负责本部门评卷的各项工作。各教研室一般以原命题人员组成评卷小组,组长由教研室组长担任。评卷小组应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遵守纪律,且当年无亲属参加该科目考试的人员组成。评卷小组组长负责做好本专业试卷评阅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评卷要严格贯彻“严格公正,评分准确”的原则,严格以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为评卷依据;评卷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集中,评卷前要认真研究评分标准,一份试卷一般至少应由两人评阅;遇有疑难问题可由评卷小组集体讨论,然后定分;评完的试卷,应组织专人复查,确认无误后,由评卷教师在相关位置签名。评卷人员离开评卷场所时,试卷须密封好交学院专门保管处集中保管;评卷过程中,如有成绩改动,必须由本题的评卷人员和评卷小组组长、院系分管领导在改动处共同签名。各教学学院要认真做好每位考生的考试成绩登记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成绩;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学院组织专人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九、实习是高等院校学生进行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环节,目的在于加强学生对本专业现状的了解,树立职业意识,增强职业信心,激发学生学习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积极性,为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实习由实践教学中心、教务处统筹管理,各教学学院具体负责实习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各教学学院要成立实习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实习计划,联系落实实习单位,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生的编队编组,做好实习的检查、督促和汇报,审定实习的成绩,做好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实习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达到预期的实习目的。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虚心接受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在每次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写出实习报告。指导教师负责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督促、检查实习生的各项实习工作;要做好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主持实习总结,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的评定由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和我校派遣的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等材料,结合学生的出勤情况、实习态度、实习效果和实习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定。
十、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实践教学中心负责起草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安排,各教学学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具体组织工作,督促教学学院教研室落实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教研室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具体落实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任务,具体组织教师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质量抽检和优秀论文的推荐。
毕业论文(设计)旨在培养学生调查研究、文献检索、资料收集、归纳整理和分析的能力,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原则上50%毕业论文(设计)需在实验、实践中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原则上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教师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由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指导教师的遴选应注意导师专业方向与学生论文(设计)选题方向一致。每位指导教师指导5到8名学生为宜,最多不超过10名。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力度,原则上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次数不得少于4次,每次指导应有侧重点。
十一、课程设计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的阶段基础或专业技术训练,目的是为了加深学生对所学课程的理解和掌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各教学学院全面负责本院课程设计的管理工作,各相关教研室具体实施课程设计的教学工作,包括制定各门课程设计的教学大纲、指导书,制定课程设计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审定课程设计任务书和安排指导教师,检查课程设计质量,认真进行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课程设计以指导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及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全程负责课程设计的指导工作。学生必须修完课程设计的先修课程,才有资格做课程设计。课程设计所选题目要遵循专业培养计划对该环节的要求,内容应属课程范围,应能满足课程设计的教学目的与要求,能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课程设计的题目应尽可能有实用背景,题目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课程设计应加强过程监控,可采取评阅、答辩、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对不及格的学生要求补做。
十二、实训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巩固专业知识,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专业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
实训工作由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各教学学院负责管理,领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具体组织实施。各教学学院及教研室主要负责拟定实训计划,编写实训大纲,确定实训地点及指导教师名单,组织实训工作,并及时处理实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队教师是实训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领导者,负责领导实训队的全面工作,并担任一定的实训指导任务。
学校和学院应该建立一定的实训基地,原则上每个专业应重点建设2个及以上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3年;学院要完善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了保证学生校外实习教学质量,原则上应在校外实训基地或比较稳定的实习点聘请兼职教师,成为联系实习单位、学校和校内指导教师的桥梁。
实训前要组织学生学习实训大纲,明确实训目的和要求,办好去实训单位的有关事宜。实训期间,学生要按实训大纲要求和指导教师布置,认真完成实训任务,严格遵守实训队纪律和实训厂(矿)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训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实训工作经验,考核实训成绩,对每位学生的实训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十三、本实施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