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青年联合会联合印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山西省委关于五四评选表彰的决定》,我院团委荣获“山西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这是对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认可,也是我院共青团工作继往开来、挺膺担当的青春答卷!
站在新的起点,我院团委将继续凝聚青年力量,深耕政治引领、实践砺能、服务育人三大阵地,带领团员青年以“请党放心”的志气、“强国有我”的骨气、“功成有我”的底气,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书写青春华章!
(报道:马潇 周欣瑜)
(初审:樊佳 复审:梁绵忠 终审:刘晖)